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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设立本科生创新学分

Source: Post Date:2015年10月14日 Hits:3064

  近日,学校正式发文,在本科人培养方案中设立本科生创新学分,实行创新学分奖励制度,鼓励本科生积极参加科创竞赛活动。

  今后,创新学分将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计入教学总学分,我校本科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各级各类竞赛、创新实验、发明创造、发表论文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申请和认定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教师指导科创竞赛创新活动,将计入工作量。取得较多创新学分的学生,评奖评优时,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可以冲抵部分全校性选修课学分。对于创新能力突出的,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可申请推免单列指标。而且自2015级起创新学分将作为必修要求,每名本科生应至少取得2个学分,这使得创新教育在人才培养中不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而是成为硬性要求。

上个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各高校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特别是近几年来,通过积极打造本科生早期科研训练和学业竞赛两平台,实施科创竞赛“八化”新模式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成为教学改革的一大亮点,成果斐然。无论是国内国外的重大赛事中,还是在有重要影响的期刊上,我校本科生皆频频“亮剑”,屡创佳绩,引来社会和业界的较大关注。

  此次创新学分的设立,是我校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规范实践教学管理的又一重大举措,将进一步引导学生自主性、探索性、实践性学习,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

  (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