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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征集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作品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2016年03月23日 浏览次数:2423

各院团委、团总支:

      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做好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工作,我校于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成功举办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遴选出了部分优秀团队和作品。考虑到竞赛举办期间,也会有学生的优秀作品产生,为给同学们提供更多参赛机会,同时保证我校参加“创青春”全国大赛的综合竞争力,现面向全校补充征集优秀参赛作品,现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二、作品征集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征集范围

      未参加我校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新作品,内容包含以下两类:

      创业计划类作品:分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类学生创业作品。

      公益创业类作品: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作品。

      四、支持保障

      补充报名作品如通过评审,将入围2016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并获得资助经费5000元。如在省赛中取得佳绩,将有机会参加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还将在场地和指导资源等方面对项目予以孵化,扩大项目影响力。

      五、参赛事项

      有意参赛的团队请认真填写《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团队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团队报名表、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科技创业与就业服务中心大赛专用信箱:kczxcyb2014 @163.com,大赛QQ交流群:231812662。

      六、工作要求

      创业大赛是推进高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院团委、团总支要从各自人才培养的实际出发,结合赛事特点,利用好本学院前沿科研、专利成果,进一步从国内外其他知名赛事的获奖项目、校长基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基础科研基金、各院有关基金立项项目中,推荐具有竞争力的项目积极参赛,进一步推荐具有市场前景的服务项目或产品作为参赛项目,鼓励学生选择自己的专利或创意,积极报名参赛。

 

附件:

1.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团队报名表

2.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简介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厦门大学学生科技创业与就业服务中心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