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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创新学分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时间:2016年05月16日 浏览次数:6041

各学院:

    学校自2015年起,正式试行本科生创新学分制度,2015级起创新学分作为必修要求,每名本科生应至少取得2个学分,其它年级不作必修要求,所取得的创新学分可作为任意选修课学分。创新学分累计超过2学分的,超过部分可冲抵全校性选修课学分,累计冲抵不超过4个学分。

    目前创新网创新学分模块功能已开放使用,请通知学生(尤其是毕业班学生)进入系统(http://cxw.xmu.edu.cn)申报。其中大创项目需经导师审核,学业竞赛、发表论文、发明创造可不填指导教师。

    学生申报时间:5月13日-18日,学院审核公示时间:5月18日-22日。

    具体申报、审核可参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如有疑问,可联系钟杰,2182254(工作时间),或发邮件jwccxw@xmu.edu.cn。



教务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