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2015年第二批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2015)厦大教67号],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参与”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学校专家评审小组评审,学校公示,2015年第二批大创立项229项院级、75项校级。现公布项目名单(附件1),及项目经费额度、核拨首期经费(附件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创”工作,按照《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二、项目经费的管理要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按照立项最高级别划拨经费。院级项目经费今年一次性全额划拨。校级项目经费核定额度在3千元及以下的今年一次性全额划拨;3千元以上的分两期划拨,今年按照项目核定额度一半左右划拨第一期经费。第二期经费于中期检查后,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划拨。
三、各项目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核定经费额度,完善申报书,重新安排经费预算,并登录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网(http://cxw.xmu.edu.cn/),在申报书中修改确认。
四、所有立项项目都应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承诺书》(附件3),交学院存档,学院凭项目预算和承诺书报销项目经费。校级项目的承诺书,学院汇总后,于10月30日前报送一份至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存档,联系人:钟杰、翁挺,电话:2182254。
附件:
2. 2015年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安排(略)
教务处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