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根据《关于组织实施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6〕5号)及《厦门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人才计划)申报通知如下:
一、核心目标
旨在为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术和科研等方面有浓厚兴趣并展现卓越创造力的优秀本科学生提供指导性的研究机会,帮助学生及早接受科研训练,及早了解工业界和社会实际,提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培育壮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贡献。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资助对象为厦门大学理工科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五年制专业三年级),且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无违纪处分与学术不端记录。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且学有余力,具备浓厚科研兴趣和一定科研创新基础。
4.获得校长基金、拔尖贵仪、科研攀登以及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学生优先考虑。
三、资助周期及标准
第一期人才计划工作周期为2026年3月-2027年6月。
本期资助名额18人,基金会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周期。经费用于学生本人开展科研创新所产生的书籍资料费、调研差旅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学生根据实际需求支出,指导教师审核把关,确保专款专用。
四、遴选机制
符合条件学生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报名。所在单位初审确定拟推荐名额2-3个,经3天公示后提交学校,校工作领导小组推优确定,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基金会审批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五、材料提交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荐学生申请表》(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附件2);
2.申报学生成绩单(盖教务处公章);
3.相关科研经历佐证材料(可选);
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荐学生汇总表》(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附件3)。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26年4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以“学院+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申报材料”命名提交至邮箱jwccxw@xmu.edu.cn,纸质材料提交至颂恩楼14楼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
六、考核要求
1.各学院需在规定时间内对获得资助学生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获助学生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中期检查书》或《结题报告书》
2)研究心得体会;
3)开展项目期间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
4)相关成果证书及成果简介等。
2.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必要时组织答辩,专家在审阅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的基础上,提出认定意见。
3.学校组织审核,学校加强对获助学生科研创新成效的验收与考核,对于在资助周期创新实践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进步明显,且取得一定学术研究成果的学生,可在下一期继续推荐资助。
联系人:王老师 2188162
贾老师 2181651
附件1.厦门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荐学生申请表
附件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荐学生汇总表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