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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创青春”厦门大学 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2015年06月26日 浏览次数:1658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在原有“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学校决定,自2015年起组织开展“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现将2015年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5年“创青春”厦门大学学生创业大赛

二、组织单位

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资产经营公司、国家大学生科技园、管理学院、软件学院

竞赛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大赛日常事务。 

三、大赛内容

(一)3项主体赛事: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4年(2011年7月后毕业)的毕业生,已完成或在2015年前将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完成注册登记,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大赛设立MBA、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竞赛,分别由管理学院、软件学院承办。

其中,MBA专项赛:(1)参赛对象:就读于MBA专业的在校学生,项目负责人应为全日制在读MBA学生。(2)参赛形式:通过申报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参加该项赛事。  
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1)参赛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2)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基于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创立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或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作品说明书参赛。  

四、日程安排

1、初赛阶段(2015年6月至2015年10月):前期宣传发动,开展初赛系列培训,完成组队报名工作,对项目进行初步甄选,确定进入复赛的队伍。
2、复赛阶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组织大赛复赛培训和团队交流,做好参赛队伍信息跟踪,做好扶持工作,定期开展沙龙活动,确定进入决赛的队伍。
3、决赛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组织专家、企业家等对进入决赛项目进行集中评估,结合团队沙龙表现及项目进度综合评判项目潜力,评选各类奖项。


五、鼓励政策
      本届竞赛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竞赛组委会将进行扶持,授予证书,颁发创业基金。推荐参加2016年“创青春”全国、福建省创业大赛,推荐参评校内外创业类评选资助计划和竞赛活动,从场地、资金和指导资源等方面促进项目孵化,扩大学生创业项目影响力。


六、参赛事项
      有意参赛的团队或个人认真填写《2015年“创青春”厦门大学学生创业大赛团队报名表》(附件1)或《2015年“创青春”厦门大学学生创业大赛个人报名表》(附件2),并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科技创业与就业服务中心大赛专用信箱:kczxcyb2014@163.com,大赛QQ交流群:231812662。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创青春”厦门大学学生创业大赛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高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学院要从各自人才培养的实际出发,结合赛事特点,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2.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大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要利用好本学院前沿科研、专利成果,挖掘获得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基础科研基金立项项目,推荐具有市场前景的服务项目或产品作为参赛项目,鼓励学生选择自己的专利或创意。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校友创业项目,报名参与本届竞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厦门大学
2015年6月6日

附件一:2015年 “创青春”厦门大学学生创业大赛团队报名表.rar

附件二:2015年 “创青春”厦门大学学生创业大赛个人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