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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第一批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2016年12月17日 浏览次数:11335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学校自2012年起,启动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过5年建设,学院、教师和学生参与科创竞赛的积极性有了较大增加,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显著提升。学校2016年11月承办由教育部主办的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成绩突出,共入选项目7项,首次实现三大类别均有项目入选,入选项目数比去年增加了150%;获得6项奖项,首次实现全部项目均有获奖,与往届相比,既有量的突破,更有质的飞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2017年,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本科生科研创新,推进本科生早期科研训练平台建设,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继续开展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现就2017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2.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3.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的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4.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人应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协同创新,鼓励学生跨学科、跨学院申报。


2. 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需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仅限五年制)本科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5人左右),需为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仅限五年制)本科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团队成员数量不限),需为二至五年级本科生。


3. 项目应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结题。


(二)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提出,学生选择。


(三)学校鼓励教师提供科研课题部分项目内容作为学生科研训练项目。2017年度公开征集教师科研课题(附件4),学生可与教师联系,双向互选,确定项目负责人,由负责人在创新网系统申报大创项目。


(四)研究课题已列入往届大创计划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但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五)申报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可以为本学院教师,也可以来自其他学院和学校相关单位;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项目团队还需聘请企业导师。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项目管理

1. 2017年第一批计划设立院级项目1000项,各学院院级计划项目数详见附件1,各学院实际立项数不得少于计划数;设立校级项目500项,校级项目在院级项目中遴选。

2. 项目经费按院级项目0.1-0.3万元/项,校级项目0.5-1万元/项。院级项目经费立项时一次性划拨至学院;校级项目的经费,立项时按核定额度的50%划拨,剩余部分待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与项目相关的资料费、调研费、耗材费、论文版面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支出,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

4. 学校各类科研、教学实验室和校外实践基地都应作为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制定政策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场地、仪器和设备。

5. 鼓励各学院、各教学单位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引导学生组织成立如创新创业协会、创新俱乐部、工程师训练营等,鼓励支持学生积极参与大创。

6. 大创项目产生的成果,需标注“获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

7.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从2016年度第二批和2017年度第一批校级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推荐省级、国家级。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 即日至2017年2月13日,学生申报。申报人自主选择研究课题及指导教师,并与指导教师联系确定团队。申报人在教师的指导下对选定课题进行前期调研,包括可行性论证、文献综述、方案设计、实施计划等,由项目负责人登陆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网(http://cxw.xmu.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在系统中导出《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后交由学院审核。《申报书》纸质材料于2017年2月13日前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各学院大创工作人员信息将在创新网公布;系统使用说明、申报进程和结果等可在创新网查询。

2. 2017年2月13-2月16日,学院审核。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有条件的学院可以组织项目答辩并将答辩时间安排报送教务处。根据评审情况,对拟立项的院级项目进行排序并推荐,同时在创新网管理平台上进行操作。期间,教务处将组织创新网管理平台使用培训。

3. 2017年2月16日-2017年3月,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组织评审,安排创业实践项目答辩,确定院级、校级项目,划拨项目经费。

五、提交材料

1. 请各学院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送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信息表(附件2),无人员变动的学院无需报送。

2. 请各学院于2017年2月16日前报送经学院签章的申请项目汇总表(创新网管理平台自动生成)至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

3. 联系人:钟杰;联系电话:2181651;邮箱:jwccxw@xmu.edu.cn。

点击下载: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信息表.doc
点击下载: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联系方式.pdf
点击下载:2017 年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院级项目计划立项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