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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加入“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

来源: 添加时间:2015年06月16日 浏览次数:2600

6月11日上午,“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成立大会暨首届全国创新创业教育论坛在清华大学举行,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高教司司长张大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高校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媒体等400余人出席会议。作为联盟发起高校之一,学校教务处处长计国君,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主任、教务处副处长谢火木应邀参会。

  林蕙青表示,“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的成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行动,教育部将积极支持联盟的建设和发展。她指出,希望各高校和有关单位深入探索创新创业教育的规律,丰富创新创业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协同共享创新创业教育的资源,充分发挥合力的作用,吸引更多的高校和社会力量参与,加强与国外高校的合作与交流,使创新创业教育得到社会各界、国际国内更广泛的支持。

  据悉,清华大学4月15日发起联盟倡议书,国内高校积极响应。大会的召开,标志着首批由137所国内高校和50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共同组成的“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正式成立。

  大会展出了67块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展板,我校报送的《创新创业教育在厦门大学》展板引起与会代表和媒体高度关注。

  我校始终将人才培养放在学校工作的中心地位,历来高度重视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近年来,学校启动了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以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012年起,学校推行万众创新,要求所有在校本科生必须至少参加1项科创项目和1项学业竞赛,争取实现项目全覆盖、参与全员化。学校启动实施科创竞赛“两平台八化”新模式,扎实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4月22日李克强总理视察我校时指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抓的很扎实,创新创业工作用人单位很满意,称赞厦大毕业生“高能成、低能就”。

  学校通过实施四项基本改革措施和五项保障机制,创新管理,着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四项基本改革措施:一是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实施本科生导师制,鼓励教师指导创新创业;三是实施三学期制,给学生更多自主探索空间;四是实施双学位(主辅修制),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

  五项保障机制:一是科学的学业评价机制,推动学生从对学习结果的关注转向对学习过程的关注;二是合理的资源配给机制,加大创新创业教育经费投入;三是有效的师生激励机制,吸引更多师生积极参与;四是健全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推动人才培养关键环节的改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五是完备的创新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创新创业实践条件。

  创新管理:如实施科创竞赛“两平台八化”新模式、启用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网、单列推免指标、召开年度本科生科创竞赛总结表彰大会和设置创新学分等。

  通过近几年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学院、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有了较大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显著提升,参加国内外学业竞赛成绩优异,在社会和业界引起了较大关注。学校的创新创业工作获得了教育部高度肯定,荣获“2012-201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并获得2016年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承办权。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