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2021年修订)》(厦大教〔2021〕85号),经“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讨论,拟定本科生所获创新学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教务处反映。邮箱:jwccxw@xmu.edu.cn, 名单如下见附件。
厦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3年3月10日